攝影,已成為普羅大眾均喜好的藝術創作,隨著攝影器材普及與數位化影像創作,成為當代藝術創作重點之一,攝影已不是創作人專有殿堂,而是人人都能透過鏡頭創作,藉由發表,記錄著生活重要的每分每秒,講述自己透過鏡頭看世界表達自我影像理念。
自從1961年自我的創作作品「森林旋舞曲」獲得青睞後,我也開始對攝影有了深厚的情感,而攝影創作對於我來說,也不再是自得其樂,而是分享,分享這個世界的種種情感以及美好與關懷,透過攝影鏡頭,我傳遞著「攝影予我」的一切。
展覽期間:2017.5.17(三)-2017.6.5(一)
展覽時間:週一至週五11:00-22:00,週六至週日10:30-22:00
展覽地點:新光三越百貨公司臺中店10樓文化館(臺中市西屯區惠來里臺灣大道三段301號)
聯絡電話:(04)2255-3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