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 紀 顯 影
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辦法
主題內容
進入二十一世紀的臺灣,走過了十多個年頭。
2001年 臺灣擊敗日本,贏得世界盃棒球賽季軍。
2003年 SARS嚴重疫情,口罩讓街道上的人群失去了表情。
2004年 臺北101落成;陳詩欣、朱木炎奪下雅典奧運金牌。從此,臺灣有了展望世界的新高度。
2007年 臺灣高鐵通車。返鄉的路程,更近;相隔兩地的戀人們,更親密。
2008年 雲門舞集位於八里的排練場大火,珍貴的道具資料付之一炬;原來,聞名全球的多支經典舞碼,都是從那鐵皮貨櫃蓋的排練場裡誕生。
2009年 世界運動會、聽障奧運的開幕式-國際媒體看見臺灣文化生命力,多少驚喜與讚嘆;八八風災致使小林村滅頂-土石傾流而下的那一夜,又是多少驚慌與心痛。
2012年 當掌聲響起,鳳飛飛的歌聲依舊,那片雲卻已來去無牽掛。
位於臺東杉原海岸的美麗灣度假村開發案重啟環評,地方與政府孰是孰非?環境保育與居民生計,孰輕孰重?
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以「世紀顯影」為主題,募集二十一世紀的臺灣影像。無論是人口世代交替、在地國際流動、街景空間變化,或是地貌生態之保存與破壞、社會運動消長、傳統產業振興的企圖還是高科技產業的人性化趨勢…,請參賽者透過當代之眼,以各種角度記錄近十年間的臺灣,捕捉島嶼的美麗與哀愁、呈現新世紀的挑戰與契機。
投件組別
本屆競賽分為單幅與組圖兩個組別,由參賽者自行選擇投件,同一參賽者可同時參加兩個組別,但投件數不得超過各組之限定:
單幅-每人至多投遞五張,每張須附50~100字照片說明。
組圖-每人至多投遞五組,每組須由4~7張照片組成;每組照片須填寫200字以上主題文字敘述,各張照片須附50字以內說明。
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2年 12月 3 日 (以郵戳為憑)
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 (中研院同仁及主辦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參賽)
作品規格
1. 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2. 入圍作品須依照主辦單位通知期限內繳交數位作品原始檔案,經主辦單位審核符合規格後,方取得獲獎資格。若無法於限期內繳交則取消獲獎資格。數位作品原始檔案須符合以下三項要求:
(1)600萬像素以上、(2)檔案大小2
3. 作品為正片、負片或照片者,需掃描為-長3900px × 寬2600px以上之電子檔。
參加辦法 (採雙管道報名,兩項皆需完成,始報名成功)
1.郵寄資料:
郵寄資料於收件截止(以郵戳為憑)前寄至「115台北市南港區研究院二段130號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文物館403室 數位島嶼 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2012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郵寄資料需包含下列三項:
(1)報名表-含基本資料表與作品說明表:(按此下載報名表與同意書)
A、基本資料表:
a、請確實填寫表格內所有欄位,下方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務必由參賽者本人親筆簽名。
b、單幅與組圖作品須分開各填寫一張基本資料表,並請夾附基本資料表即可,勿將基本資料表浮貼於作品背面。
c、參賽作品欄可自行增加照片欄位。
d、若因表格填寫不實而造成作品判定與聯繫困難,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B、作品說明表:
a.各張照片背後均須貼上一張作品說明表。
b.參加【組圖】項目者,請於各張說明表上編列照片序號(例:1、2、3)。
(2)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務必由參賽者本人親筆簽名。
(3)實體相片:
A、【單幅】每張作品請輸出或沖洗成
【組圖】每張作品請輸出或沖洗成
B、各張照片背後均須貼上一張作品說明表。
C、勿將照片裱褙。若使用厚板維護照片,勿將照片黏貼於厚板上。
D、參賽作品請自行包裝完整,若因包裝不良造成作品毀損,請參賽者自行負責。
2.照片上傳:
(1)【單幅】
A、加入會員/登入「數位島嶼」網站 http://cyberisland.teldap.tw/(會員資料
欄位不分*星號,請全部填寫,以免影響得獎權益)。
B、每人至多投遞五張,至會員個人相簿設置一「世紀顯影」相簿,並於2012年
C、請完整填入比賽相關資料,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
D、「相簿名稱」請填寫「世紀顯影」。
E、「標籤」請完整填入:「2012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F、「比賽項目」請下拉清單,選擇「世紀顯影─單幅」。
G、「照片名稱」請填寫投件照片主題名稱。
H、「照片敘述」請填寫:
a.拍攝年代
b.拍攝地點
c.拍攝者
d.各張照片的文字說明 (50~100字)
(2)【組圖】
A、加入會員/登入「數位島嶼」網站 http://cyberisland.teldap.tw/(會員資料欄位不分*星號,請全部填寫,以免影響得獎權益)。
B、每人至多投遞五組,每組參賽作品須獨立設置一相簿。
C、至會員個人相簿設置一「世紀顯影」相簿,並於2012年
23:59前(以網站系統時間為準)上傳參賽作品。
D、請完整填入比賽相關資料,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
E、「相簿名稱」請填寫「世紀顯影」(如投件多組請於名稱後面加上序號,如:「世紀顯影」-1)。
F、「相簿介紹」欄位請填寫主題名稱與200字以上文字敘述。
G、「標籤」請完整填入:「2012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
H、「比賽項目」請下拉清單,選擇「世紀顯影─組圖」。
I、「照片名稱」欄位填寫單張照片名稱。
J、「照片敘述」請填寫:
a.拍攝年代
b.拍攝地點
c.拍攝者
d.各張照片說明 (50字以內)
※網頁上傳之所有資料請與郵寄資料相符,不符者視同報名未成功。
※報名成功者,數位島嶼將於網站上分批公佈其會員帳號,以利參賽者確認。
獎項
1. 單幅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五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2仟元整,獎狀乙紙。
2. 組圖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5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3萬元整,獎狀乙紙。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2萬元整,獎狀乙紙。
優選〈五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整,獎狀乙紙。
佳作〈十名〉:獎金新台幣5仟元整,獎狀乙紙。
注意事項
1. 參加比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者)。
2. 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自行創作,未曾公開發表且未曾得獎者為限。參賽作品後製規定:僅可適度銳利化、提高飽和度、適當調整亮度對比之後製技巧。不得經電腦合成、修除、翻拍,或無中生有,或有中變無產生之作品;且作品不得加字、畫線、彩繪。並嚴禁修改、重製、抄襲、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3. 除各組前三名之外,優選與佳作不分組別可重複獲獎。前三名獲獎者不可重複;獲前三名者,亦不得再獲頒其他獎項。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4. 參賽得獎者,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並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數位作品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違者取消得獎資格。
5. 參賽者均應簽署本簡章所附《「世紀顯影─第八屆數位島嶼攝影比賽」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並遵守同意書之內容。如有違反,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6. 參加者擔保參賽作品無侵害第三人之智慧財產權、隱私權、肖像權與其他權利之情事,若違反致生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涉,並應賠償主辦單位因此所受之損失以及律師費、訴訟費等相關費用。主辦單位並得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
7. 得獎者需提供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予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
8. 凡參加者均視同同意遵守本簡章之規定,並同意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公告於數位島嶼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