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島嶼‧台灣拼圖
368鄉鎮市區全記錄 徵件活動辦法
竹山、梅山、岡山;口湖、內湖、金湖;鳳林、水林、芎林。 有些人可能知道台灣現在共有幾個鄉、鎮、市、區, 這是公民參與的時代,「數位島嶼」走過六個年頭,不只匯集了高品質的台灣影像,更典藏了五千多位會員的日常作品,每張影像記錄都讓「數位島嶼」更加豐富、多元。 台灣368個鄉、鎮、市、區都有自己的特色與驕傲,「數位島嶼」在2012年推出「台灣拼圖」活動,透過向全民徵求照片,以發掘台灣各地之美。這項活動推廣以影像的地理位置重新定位自己的認同與識別,照片類型包括生態、社會、科技、景觀、娛樂、教育等,希望完整匯集台灣各時代、不同領域的代表影像。 「數位島嶼.台灣拼圖」的工程,你我都可以盡一份小小的力量。有山林與海洋為友,有古蹟與風景作伴,讓我們帶著相機去台灣各地旅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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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件組別 :本次徵件,以單張照片為投件單位,先區分為22組,由會員依每張照片所在地點選擇投件,「數位島嶼」將再以會員上傳照片之鄉、鎮、市、區進行分類。投件組別如下: 1. 新北市 2. 台北市 3. 基隆市 4. 宜蘭縣 5. 桃園縣 6. 新竹縣 7. 新竹市 8. 苗栗縣 9. 台中市 10. 彰化縣 11. 雲林縣 12. 南投縣 13. 嘉義縣 14. 嘉義市 15. 台南市 16. 高雄市 17. 屏東縣 18. 台東縣 19. 花蓮縣 20. 澎湖縣 21. 金門縣 22. 連江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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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日期 :即日起至2012年7月20日(以網站系統為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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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單位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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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拓展臺灣數位典藏計畫 子計畫二 數位內容公開徵選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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贊助單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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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對象 :凡愛好攝影之個人(主辦單位與中研院同仁不得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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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規格 : 1. 拍攝時間不限。 2. 每件單張照片需附50~100字文字敘述。 3. 作品以正片、負片或數位格式拍攝皆可。 4. 上傳照片檔案大小不拘。 但為協助未來推廣、宣傳需求,優選者需提供數位作品之原始檔案,檔案大小須達2M以上(JPG格式)。 若無法提供符合規格之檔案者,視同棄權取消優選資格,不予支付獎金,並由候補者依序遞補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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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辦法 :照片上傳 (上傳程序,請參考上傳教學影片)
1. 加入會員/登入「數位島嶼」網站 http://cyberisland.teldap.tw/。 2. 至會員個人相簿設置一「台灣拼圖」相簿,並於2012年6月20日23:59前(以網站系統時間為準)上傳參賽作品。 3. 請完整填入比賽相關資料,填寫不完全者視同報名未成功,主辦單位有權利不納入比賽。 ‧「標籤」請完整填入:「台灣拼圖」。 ‧「比賽項目」請使用下拉清單,選擇「台灣拼圖」。 ‧「相簿名稱」請填寫「台灣拼圖」。 ‧「照片名稱」請填寫該投件照片所在之鄉鎮市區及投件照片名稱(鄉鎮市區-照片名稱)。例如:新竹縣橫山鄉-內灣吊橋;高雄市旗山區-旗山老街。 ‧「照片敘述」請填寫:拍攝年代、拍攝者、照片說明(50~100字,列入專業評審依據)。 4. 完成照片上傳流程之後,請至會員後台的圖片管理功能編輯欲參賽之作品。 ‧利用下拉式選單確認投件照片之拍攝縣市,例如「新竹縣」、「高雄市」等等。 ‧選擇拍攝地點之鄉鎮市區。 5. 同一鄉鎮市區,會員投件不限張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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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項 : 1. 總獎金超過50萬。以368鄉鎮市區為徵集範圍,各鄉鎮市區選出優選照片一張,該照片之上傳會員可獲1,500元獎金及獎狀乙張。 2. 得獎作品暫訂7月底。公告會員不限優選得獎次數,可重複獲獎;鄉鎮市區投件照片未達水平,該區優選亦可從缺。 3. 在所有投件會員中,隨機抽出200名投件者,贈送數位島嶼宣傳品或相關贊助單位紀念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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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 1. 投件作品應符合徵件主題,在個人部落格上公開過的影像與文字,亦可參加徵件。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及獎狀。經公佈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投件得獎者,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並得配合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照片原始檔案及相關文字資料,主辦單位並對圖說擁有適度的編輯權。 3. 數位島嶼採用創用CC授權條款(Creative Commons,會員可從6種核心授權條款中選擇分享方式)。入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則全部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依國家計畫之宣傳、推廣所需,行使一切非商業性使用、無限次公開展覽及上網展示之權利。主辦單位展出作品、出版等作為時,將尊重作者的署名權。主辦單位並得再授權他人為上列方式之推廣利用。 4. 若有第三人對圖片中的人、建築或其他事物提出權利聲明或不滿,參賽者應承擔圖片所引發的法律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5. 得獎者需將本人之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及郵局(或銀行)存摺影本寄至主辦單位,經主辦單位核對身份無誤後,始發予獎金至得獎者本人之帳戶。 6. 凡參加者均視同遵守本簡章之規定。本簡章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並公告於數位島嶼網站新聞總覽與拓展台灣數位典藏計畫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