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棟建築在日治時期是為了臺中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創建,是臺中地區最早的鐵筋混凝土建築。1920年(大正9年)日本政府實施「地方自治」,將全臺行政區分為「五州三廳」,並在州廳下設置市、郡,臺中市就是在此時成立的。臺中共埤圳聯合會遷入臺中州廳內辦公,建築物則改為「臺中市役所」使用,臺中市首任市長金子恵教在此就任。
民國34年(1945年)臺灣光復後,臺中市政府以原台臺州廳作為辦公廳舍,市役所則作為市議會使用,民國61年市議會遷走,現址改為中國國民黨地方黨部使用。民國70年代改為「市政資料館」,後又改為市府新聞室、社會局、交通局等辦公室使用,民國92年交通局遷移至市政府第二辦公室,目前建築物準備進行整修工作。
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的建築造型風格有部份接近臺中市政府之歐陸古典主義建築造型,簡潔的璧體水平線條收於半圓形開口頂部,並配合垂直性的柱式與開口,形成視覺豐富且諧合的感受。但將主入口置於街廊轉角處的空間格局,以及大型圓球屋頂與山牆窗戶開口上的複雜細膩的徽章花草裝飾等,又接近巴洛式欲營造富麗堂皇宮殿式建築。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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