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石郡役所建於大正14年(西元1925年),其設立乃因大正9年(西元1920年)之官制改正而來,現有廳舍為原東石郡役所暨同郡警察課共同之辦公廳舍,反映出日治時期行政與警務機關兩者之相互關係。東石郡役所屬第二層級的地方官署,整體建築氣勢雄偉,格局方正,為一座設計良好的郡級行政官廳。因官制是採「郡警合一制」,故內部設有維持治安的「警察課」與辦理地方行政的「庶務課」,空間規劃上除具備行政辦公事務和集會外,還設有留置場、訊問室等。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m

嘉義縣 東石郡役所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