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二十九年(西元1896年),日本政府以始政週年紀念為由,派遣憲兵和警察分攻溪邊厝和大坪頂,當時在鐵國山義勇軍的奮力抵抗下,久攻不下,七日夜內焚燒55庄。大正九年(西元1920年)施行同化政策,改革地方制度,溪邊厝劃歸斗六郡古坑庄,同時設有警察官吏派出所。
東和派出所,興建於昭和4年(西元1929年),此建築用地為當地仕紳-陳家商借予日本政府,陳家後代子孫成全保存歷史建築之價值,民國97年(西元2008年)由雲林縣政府出資徵收,民國98年公告登錄為歷史建築。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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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東和派出所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