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定古蹟原二崙派出所初期為借用民宅或是簡易材料搭建而成之臨時建築,由於初期使用之派出所廳舍建築並未對台灣外在環境條件多所著墨,在高溼及高熱氣候,地震長期作用下,恐已有嚴重損壞產生,因此才在大正15年(1926年)原地重建,重建後之二崙派出所建築形式與構造、材料,與台灣其他非都市地區派出所建築之作法極為類似,顯然重建後之二崙派出所在材料使用、建築構造、空間組合、空間型態方面都已具備一定規則。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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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原二崙派出所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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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原二崙派出所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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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 原二崙派出所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