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舊酒廠前身為日治時期民營的「宜蘭振拓株式會社花蓮港稻住工場」,1922(大正11)年日本政府在臺實施酒類專賣,同年7月1日由臺灣總督府接管專賣局,稱為「臺灣專賣局花蓮港支局」;戰後改隸公賣局,更名為「花蓮港工廠」,後改名「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第八酒廠」,又改稱「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花蓮酒廠」沿用至今。廠區總面積為3.3789公頃,有許多深具歷史風貌的設施,例如:傳統的日式建築、造酒、釀酒的廠房,還有一口出水甘甜專供釀酒的古井等,其中木構造山形建築約興建於1920(大正9)年;RC柱磚牆構之山形建築為1940年代重建之建築,之後又有RC柱磚牆構之平頂建築約為1950年代所建。該舊址於2000年11月下旬,獲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變更用地為「歷史風貌公園用地」。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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