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於1909(明治42)年的鐵道部花蓮出張所,原負責興建臺東線鐵路,及主管通車後營運等相關事宜,至1932(昭和7)年改建為現況,佔地1,140坪,建築物採四合院格局的日式辦公廳舍,以純檜木建造,最大特色為主建築上的仿哥德式尖塔,是鐵道管理處的精神象徵,至今屹立不搖;1943(昭和18)年出張所改組為「鐵道部花蓮港事務所」,1959年改為「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管理處」,至1988年辦公廳舍功成身退,走入歷史。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1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2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3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4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5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6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7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8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09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0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1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2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3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4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5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6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7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8

m

花蓮縣 交通部臺鐵管理局花蓮管理處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