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三十二年(西元1899年)日本政府實施「食鹽專賣制度」,明治三十四年(西元1901年)5月正式成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大正八年(西元1919年)7月於安平設立臺灣製鹽株式會社,獨占煎熬製鹽技術。日治時期,臺南地區的鹽務場,共有4個,包括安平、鹽埕、安順、灣裡4區,早期是屬於臺灣總督府專賣局鹽務課所屬。大正十一年(西元1922年)4月鹽務課設立「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安平支局」,同年11月,更名為「臺南專賣支局安平出張所」,下屬單位有「灣裡鹽分室」、「鹽埕鹽分室」及「安順鹽分室」。大正十三年(西元1924年)12月,臺灣總督府專賣局精簡組織,將「臺南專賣支局安平出張所」改制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安平分室」,與「安順分室」和「鹽埕分室」(整併了原「鹽埕鹽分室」和「灣裡鹽分室」)為平行單位,共同隸屬於「臺灣總督府專賣局臺南支局」。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