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犬燈塔創建於清同治十一年(1872年),是目前臺閩地區古蹟中離臺灣最遠的二級古蹟,位於福建省連江縣莒光鄉東莒島福正村東犬山上。地當閩江口外馬祖列島南方,與列島北方的東湧燈塔共扼閩江口出入門戶,是進出福州馬尾的主要航標。東犬即光緒時東莒島的簡稱,與舊稱西犬的的西莒島相對,乾隆時並稱白沙,或分稱東沙與西沙。因島形像狗,所以又名為白犬或東犬、西犬。東犬島正當航道關隘,加以山勢高聳,是以兼具設燈塔的環境與必要性。
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清廷鴉片戰爭戰敗,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開放五口通商之後,沿海商港洋船匯集,但因東南沿海港澳曲折,礁石密佈,亟需新式的助航設施。其後根據咸豐八年(1858年)英法聯軍戰敗之後的「天津條約」與「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中有關於助航設施建設的規定,更確定了東南沿岸日後建設新式的助航設施。然而當時太平天國未平,捻亂又起,加以外患頻仍,因而延至同治二年(1863年)赫德(RebertHart)受命成為海關總稅務司後,方於同治八年(1869年)至九年(1870年)間開始了首批新式燈塔的建造。同治十年(1871年)至十一年(1872年)更在臺灣海峽與東南沿海繼續興建第二批的新式燈塔;東犬燈塔即為此時期的產物。
東犬燈塔在同治十一年由英國伯明罕強斯兄弟燈塔工程建造有限公司(ChanceBrothersandCo.Limited,LighthouseEngineerstructors,Birmingham)興建,耗時三年。初設的東犬燈塔的燈光點距離水面21丈8尺,晴天的時候能遠照69里。燈塔中央的鏡機中心的燈器在民國元年(1912年)以前為二燈蕊多孔油燈,其後改用85公釐的白熱石油氣燈,均為強斯公司製品。正常運作時,每20秒可閃白光3次,光力約兩萬九千燭光;經蚌形玻璃透鏡的折射,光程可遠達16.7浬。此外,塔邊另設有霧砲,在天候不佳能見度差時,可以發砲以聲警示。燈塔的人員編制包括了外籍看守員、助理看守員與中國的看守員。外籍看守員是操控燈塔管理的主要負責人,也是行政事務實際的操作者。在籍人員的主要職務則為燈塔的看守。初建的東犬燈塔的英文名稱為「中犬燈塔」(MiddleDogLightStation),在當時海關總稅務司與燈塔的外籍看守員的來往文書中,便是使用這一名稱。另外有關東犬燈塔的舊稱還有白犬燈塔、白肯燈塔、東犬山燈塔。民國七十四年(1985年)一月二十三日海關總稅務司署海務處將其更名為「東犬島燈塔」。東犬燈塔原有的基地呈長方形,長約184公尺,寬約61.5公尺,總面積約11,316平方公尺。民國六十七年(1978年)國防部因戰備需要,拆除西南角圍牆約50公尺,所以目前的基地如菜刀型,面積則為10,549平方公尺。燈塔為早期的石造洋式燈塔,樓高四層,而由塔身、塔燈、塔頂三部份組成,由塔頂風標至地面高度為19.5公尺。塔身內部樓高為三層,高10.66公尺。在臺閩地區現存的洋式燈塔中,卻是第一座以花崗石材建造的燈塔。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