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宮城亦稱澎湖城,也稱光緒城。是清朝時期最後一座築建的防禦性城池。
1683(清康熙22)年,澎湖群島歸入清廷版圖後,設巡檢署於今之文澳,1727(雍正5)年改設海防糧捕廳,置通判,廳沿仍於文澳司署,設立通判衙門,武官則由澎湖水師副將率領水師二營兵力駐守媽宮澳。由於媽宮澳位處澎湖島內灣西側擁有一年四季皆可停泊船隻的港灣,往來福建沿海船隻習以媽宮澳做為停泊港澳。媽宮澳亦逐漸發展成為澎湖島的商業中心,但廳署仍設於文澳。由於澎湖島四面環海,海洋自然形成澎湖島的天然屏障。
1885(光緒11)年,法艦久攻淡水未成,於3月29日轉戰澎湖,法艦以強大艦砲摧毀金龜頭砲臺、蛇頭山砲臺和四角嶼砲臺後,由嵵裡至風櫃間海域登陸,並於3月31日擊敗清軍佔領媽宮。清、法議合後,法軍於同年6月24日撤離澎湖。
清、法戰後,閩浙總督楊昌濬,台灣巡撫劉銘傳親履澎湖會勘提出「本爵部院查澎湖一島孤絕,為閩台門戶,必須禦築堅厚砲台,購置精利大砲,選派勁旅駐紮,方足以守禦。」多次奏請加強澎湖的海防,並建議於媽宮建城。清廷採納其議,將福建海壇總兵與澎湖協鎮對調,並任吳宏洛為澎湖首任總兵。1886(光緒12)年,吳宏洛抵澎後,即奉命建媽宮城。媽宮城於同年12月起開始築建,於1889(光緒15)年10月完工,共花費23537兩。
依《澎湖廳志》卷二規制城池記載:「周圍長七百八十九丈二尺五寸,牆垛五百七十個,牆身連垛計高一丈八尺,腳跟入地三尺五寸,厚二丈四尺,設東門(朝陽門)、大西門、南門(迎薰門)、北門(拱辰門)、小南門(即敘門)、小西門(順承門)共六門。東門臨海、西接金龜頭砲臺,北面護城河一道。其東、南、北、小西、小南五門,上蓋敵樓各一座,東西北三門內旁,蓋更樓各兩間,西間內南首更樓一門。又東城安設砲位一尊,城牆內蓋兵房四間。」
媽宮城建城面積約26公頃,城內有諸多重要建築設施:總鎮衙署、鎮標中營遊擊署(原右營守備署)、右營都司署(原遊擊署)、左營中軍守備(原吳宏洛行台、程朱祠前)、通判署(原副將衙門)、水雷局、天后宮、北極殿、軍煤廠、鹽課管、水仙宮、演武亭、練營、程朱祠、電報局、城隍廟。媽宮城竣工後,文澳通判衙門遷至媽宮城內原協鎮署。
清廷原希望媽宮城建城後,可增強擋敵人的攻擊,未料1895(光緒21、明治28)年清、日乙未之戰,日軍於3月23日避開清軍火砲威力強大的馬公內灣海域,改由湖西龍門裡正角處登陸,次日清晨攻克拱北砲台後,隨即強行攻襲媽宮城,日軍攻佔文澳高地和紅木埕高地後,受到媽宮城東城砲臺的砲轟後攻勢受阻,日軍隨即增調野戰山砲,砲轟媽宮城和城外守軍設施,午後,東城砲臺停止對日軍陣地砲轟,城外守軍也由後窟潭處乘船逃逸,日軍隨之由拱辰門(北門)和朝陽門(東門)攻入佔領媽宮城。
日治時期澎湖廳政府為了加強海港的功能性和媽宮市街的擴充計畫,於1907(明治40)年2月15日開始執行拆除媽宮城築港工程。首先拆除即敘門至迎薰門及東城砲臺南側城牆,做為媽宮港第二棧橋至第三棧橋間的築港材料。此次的拆牆築港填地,提供了完備的護岸設施和較大面積的貨物裝卸場所。1937(昭和12)年10月10日起澎湖廳政府開始執行築港工程,首先於第三棧橋處進行修港工程,隔年1938(昭和13)年再拆除拱辰門(北門)至朝陽門(東門)和東城砲台處城牆,於松島紀念館東側海域新築建一座漁港(第一漁港),並於新築地處興建製冰冷凍廠、船揚場、貯油槽及漁市場等現代化設施。
日軍佔領媽宮後,於拱辰門(北門)至順承門(小西門)軸線西側設立澎湖島要塞司令部和澎湖島重砲兵聯隊本部廳舍,利用拱辰門(北門)至大西門的城牆做為要塞令司部的外圍設施,戰後國軍進駐後,延用日軍的軍事設施,媽宮城西側城牆得以保存至今,未再被拆除。
今媽宮城垣尚存部份,北起自拱辰門(北門)西側今公共汽車站西側路口,沿觀音亭東側城垣(介壽路)到大西門(今中興門),再至順承門(小西門)處。
媽宮城朝陽門(東門)原址位於今民生路、民權路、重慶街、光復路、中華路的交叉路口,東城砲臺原址位於今仁愛路東側路口斜坡處,迎薰門原址(南門)位於今中正路與中山路交叉路口處,即敘門原址(小南門)位於今中山路與民族路交叉口處,拱辰門(北門)原址位於今公共汽車候車站西南側,大西門(西門)於1962(民國51)年改建為今中興門,媽宮城門現今僅存順承門(小西門)於原址。
1972(民國61)年列為國定古蹟。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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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媽宮古城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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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媽宮古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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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媽宮古城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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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 媽宮古城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