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豐10年(1860)《北京條約》簽訂後,打狗於同治2年(1863)正式開港,商船往來日繁,而導航設施需求日益迫切,至光緒9年(1883)水師副將王福祿聘英籍工程師於旗後山北端山頂上,興建中式方形紅磚建築的燈塔,內設英製六等單蕊定時光燈,見距約10浬,以維夜間船隻進出打狗港的安全,可惜現今已不復存在,徒留基座於今燈塔北邊。
日治時期日人為擴建高雄港,於大正5年(1916)著手重建燈塔,大正7年(1918)完工成現有之燈塔。燈塔底層為文藝復興後期的巴洛克建築,主體後方則是八角形磚塔,頂部轉為圓筒狀,設三等電燈,見距約20.5浬,並有24小時電報發報系統。因燈具不斷更新,目前已換裝為新式四等旋轉透鏡電燈,光力增為85萬支燭光。
目前這座聳立在打狗港口的燈塔,由於財政部關稅總局的用心維護,建物仍維持日治後期的巴洛克建築舊觀,它從大正7年(1918)以來無間斷的發出光芒,指引海上的船隻,確保航海安全。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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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 旗後燈塔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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