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林場原為太平山林木的匯集、貯放、標售與轉運中心,位於羅東城鎮中心的北側,場區基地範圍完整。基於林業文化保存、發展,因此2003年宜蘭縣政府將場區13.29公頃土地劃定為「林業文化專用區」,後續林務局並規劃作為羅東林業文化園區,配合保育政策將場區轉型為注重環境保護的生態場域,並引入文化創意產業,將文化、生態與創意三合一,於2009年重新開園,提供民眾一處兼具人文與自然的遊憩場所,再串連羅東鎮其他林業遺蹟與設施,將可以「林業」空間紋理作為城鎮的特色,結合羅東藝穗節的舉辦,帶動全區的觀光發展。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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