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治28年(1895年)清朝甲午戰敗,台灣依「馬關條約」割讓給日本。是年6月28日,全台劃分為三縣(台北、台灣、台南縣)一廳(澎湖島廳),南投市隸屬於台灣縣南投堡,首開行政區劃。
2.早在日人治台前,貓羅溪東岸即有兩個糖廍,一在營盤口今營盤國小對面,一在內轆庄今軍功里的新廍。後來日本明治製糖株式會社在今南投市三和社區(縣政府所在地)創建新式製糖工廠,總攬全區糖業生產。中興新村一帶的土地完全由日本資本家與製糖株式會社所掌控,直到戰後,國民政府實行耕者有其田制度,這些土地才又回復成為當地居民的農耕田地。
3.1945年(民國34年)日本戰敗投降,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台灣回歸中華民國政府統治後,初期仍沿用日治時期編制,惟將原州改為縣,郡改為區,南投市隸屬台中縣南投區所轄。
4.1946年(民國35年)4月,將街庄改設鄉鎮市,廢大字設里,南投市隸屬台中縣南投鎮所管,下轄三十里,營盤口大字分為營南里、營北兩里;內轆大字分為內新、內興兩里;山腳大字南部之一塊區域劃為營北里管轄。
5.1950年(民國39年),南投始正式成為「南投縣」,南投鎮改為南投縣轄區,並為縣治所在;1957年(民國46年),台灣省政府創建中興新村作為行使省政的中心,南投鎮一躍成為政治中心之一。1981年(民國70年),南投鎮升格,改制為南投市。6.1957年(民國46年),中興新村設立,營南、營北行政區調整,並析增光華、光榮兩里;1964年(民國53年),由內新與內興兩里東部析出,設置光明里;1969年(民國58年),光華里西北部析出與草屯鎮山腳里南方,另外新增設置光輝里。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