貯木池及卸木平台見證了太平山林區管理處開發運作之重要實証,亦為林木產業保留了難得而珍貴的遺跡,該區現已規劃為生態文化園區範圍,其南面小池設置為水生植物區,北面大池保留原有貯木池景觀,就其歷史意義、表現地域風貌以及具稀少性,實有保存價值。
1.大正4年(1915)營林局宜蘭出張所設立。大正13年(1924)年1月,羅東至土場間的森林鐵道開通後,宜蘭出張所為配合業務所需,由員山移轉羅東,設置羅東出張所於竹林。
2.戰後改稱為羅東山林管理所,民國49年(1960)與太平山林場合併,成立蘭陽林區管理處,民國78年由生產事業機構改為公務機關,合併蘭陽林區管理處與文山林區管理處,改為羅東林區管理處,管轄文山、宜蘭、太平山、羅東、南澳、和平及大溪等7個事業區。
3.貯木池作用為浸泡木,以免龜裂,民國70年代以後閑置,林管處現已規劃設置為原生植物園區。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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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 羅東林區管理處貯木池區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