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瑪斯-紀錄片特稿
又到了1月14日「台灣海域受難日」的紀念時刻
我們該用什麼心情來追悼這個「國難事件」……………
2001年1月14日,強逕的東北季風持續吹襲,希臘籍阿瑪斯貨輪因為機械故障失去動力,已經在海上漂流了二天。接近黃昏時刻,季風及海浪將阿瑪斯推向岸邊,致使船身擱淺在水深約20米的礁岩上,船長發出求救訊號,海巡署接獲海難事故通報之後,海巡隊巡邏艇在晚上十一點多,冒著八、九級大風浪,將待在頃斜船身,等待救援的船員一一救起。
1月15日,強逕的東北季風並未減緩,阿瑪斯貨輪受不了強風大浪的襲擊,持續頃斜,機艙內的重燃油,就從破損的船身慢慢滲漏出來。
1月16日,在墾丁龍坑生態保護區靠近海岸的步道,已受到重油污染並可聞到汽油味的現象,龍坑保護區管制站人員回報保育課。
1月17日,墾丁國家公園保育課人員至現場拍照紀錄,並呈報管理處。
1月19日,國家公園警察隊開出第一張生態保護區污染告發單。
1月25日,農曆年初三,臨時除油工人開始著手除油工作。
根據了解,在油污染的前期關鍵時刻,環保署長、內政部營建署長、屏東縣長等相關首長相繼出國渡假,交通部因為收文人員已下班,來不及轉呈,墾丁國家公園也僅止於由值班人員就近監測。雖然污然情形均已通報各相關權責單位,但因為各單位正準備休年假,無法即時反應,致使污染範圍持續擴大,並喪失處理先機,徒讓單純的污染事件,演變為複雜的政治風暴,同時也讓保護區內的生靈無辜受害。
當1月底,年假結束之後,龍坑的污染事件,經媒體大量披露之後,各界為之譁然,終於掀起油污風暴。在野黨也就抓住這個機會大家躂伐,並引申為海洋污染的八掌溪事件,並轉而要求行政官員下臺。至此,油污染的通報程序、處理方式、責任歸屬、行政缺失等問題,一一被政治口水給掩蓋,加上媒體的炒作,已模糊掉油污事件的真相。
3月初,環保署長林俊義在油污事件中,首先中劍落馬,新聞熱潮也隨著新任署長郝龍斌上台之後,漸趨消退,但船體殘骸的移除,殘油及礦砂的抽除進度並不順利,而宣示性的口號依然響亮,無奈新聞焦點已轉移。在夏季颱風相繼侵襲南台灣之後,阿瑪斯的船身再也承受不住強浪的襲擊,斷裂、解體、殘骸擴散,鐵片隨潮浪四處衝撞、刮磨,海底生物再度受到摧殘,龍坑保護區又歷經一場生態大浩劫。
阿瑪斯事件過了一年,郝龍斌在2002年1月14日,油污染週年記者會上,宣示將阿瑪斯擱淺之日,定為「台灣海域受難日」,希望大家記取教訓,同時說明船體、殘遺礦砂已無任何危害,並宣示將繼續向船公司求償並盡速移除船體殘骸。但根據實地調查,船體殘骸在海底的危害並未稍減。
2002年6月初,媒體再度報導阿瑪斯貨輪的殘骸大多已被打撈上岸,並運往高雄港區處理,環保署也通知各單位準備結案。但根據了解,阿瑪斯貨輪的船體約二萬一千餘公噸,目前打撈起來的殘骸約一千多公噸,充其量實際打撈起來的殘骸也才十分之一而已,如何就此結案呢?龍坑海岸的珊瑚礁岩雖然已陸續恢復生機,但大部分人看不到的海底,其實仍然危機重重。
2002年10月,記者再度回到海難現場觀察,阿瑪斯的船體殘骸以及鐵礦砂,目前,雖然大部分仍遺留在海底,但是環保署長及交通部航政司官員,在2003年1月,均宣稱目前該地區已無污染存在。據實地瞭解,阿瑪斯貨輪的殘骸,在海底滾動、衝撞了近兩年,已裂解成六截、十七塊大殘骸,以及難以計算之小鐵片,幾乎已看不出船體的形象。這些殘骸主要散佈的範圍約370公尺乘以250公尺,離岸約1到1.4公里,水深11.5米到16米之間,初步估計,遭到破壞的面積約一萬八千平方公尺。
而這些殘骸鐵片隨著潮浪翻滾、衝撞,除了刮除附近礁岩上的生物及活珊瑚以外,鐵礦沙和金屬的船殼,受到海水侵泡之後,會逐漸的鏽蝕,大量的鏽水或金屬離子,會進入附近的海域,珊瑚礁及魚苗都會受到影響。而負責船貨移除的交通部官員表示,因為船貨移除經費400多萬美元已快用光,受限於經費問題,已決定將這些殘骸礦砂留在原地,充作人工魚礁,不再加以處理。
另外,有關求償的問題,國防部、交通部、環保署等政府部門,花在油污清理的費用,超過9,000多萬元,但船主保險公司,實際只賠償了6000多萬。而第二階段求償部分,如海域污染造成之生態環境損失、恆春區漁業經濟損失、屏東縣環保局罰款一億五千萬、墾丁龍坑受污染區的生態復育及監測經費等部分,因為缺乏龍坑受到污染之前的環境調查記錄,求償談判的進度相當緩慢,環保署在2003年1月,正式提起國際訴訟。
目前,龍坑海岸的潮間帶,雖然已陸續恢復生機,但公部門對於後續污染問題,似乎避重就輕。譬如,破碎解體的殘骸,仍然隨時會移動,怎麼做為人工魚礁呢?而龍坑潮間帶,在受到污染之前,並沒有完整的生態基礎資料,兩年以後,又依據什麼樣的判斷,認為生態環境大致已復原了呢?另外據了解,類似阿瑪斯第三級的海洋油污染事件,台灣在未來五年,都還無法自行處理,雖然環保署已花費了近三億元的訓練及設備經費,但目前,還是必須仰賴國外專業除油公司的支援。
環保署長宣示「台灣海域受難日」的意義,應該是希望在失敗的例子中,吸取經驗,不要再讓類式的污染事件重演。但是事隔兩年,龍坑海底的危機仍未完全消失。而阿瑪斯貨輪油污染事件,已漸漸被人遺忘。值此關鍵時刻,實際參與除污工作的人,血汗不能白流,我們有責任將阿瑪斯貨輪,後續污染的問題提出來,才得以告慰已被犧牲的海洋生靈。(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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