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書院的創辦者,為汀州府永定貢生胡焯猷。新莊地區的開發甚早,由於人口聚集,因此極需地方教育教育學童,早在乾隆十一年(1746)時,當時八里坌巡檢虞文桂即在新莊街尾設置義學,但不久即因八里坌巡檢署改設於新莊街而改為衙署。然而新莊地區對教育的迫切需求,卻已於此時可以看出一二。
乾隆二十八年(1763),鑑於北臺無學校,時年七十歲的胡焯猷便慨然捐獻八十甲的水田,和平頂山腳的莊園、房舍、水塘,創辦「明志書院」。《淡水廳志》記載:「明志書院在廳城西門內,原在興直堡新莊山腳,永定縣貢生胡焯猷舊宅。乾隆二十八年,胡焯猷捐置義學,名曰『明志』。並捐充學租。」,同年三月底呈文淡防同知胡邦翰,胡邦翰嘉揚其志,於同年八月初移文至閩浙總督,後來總督回文:「逐一確查繪圖定議。」當時的淡防同知改由夏瑚擔任,其以「該處設立義學,誠為淡北之要務」建議:「以書院嘉名」,其建議獲上級同意。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總督楊廷璋立碑記載,明志書院方得「書院」之敕封。明志書院的設立,較北臺第二座書院,艋舺「文海書院」(後改名學海書院)的設立要早了七十年。
胡焯猷對新莊地區的開發有相當重要的地位,依《明志書院案底》的記錄,胡焯猷為「胡林隆」墾號的三個股東之一,胡氏捐水田八十甲給明志書院做維持費,另外做為生活費的水田有二十八甲,合計一百零八甲,但這還不包括他獻給大士觀(即五股西雲寺)和關帝廟(新莊武聖廟)的土地,若僅以一股一百零八甲計算,胡林隆號開墾的土地便超過了三百二十四甲,以民國四十二年(1953)時新莊農田水利會灌溉區,包括新莊、泰山、五股、三重、蘆洲五鄉鎮市全部,及樹林、板橋一部分的農田的總面積只有三千六百甲,而這之中包括了兩百年來淤積的大量河川新生地事實,便不難想像胡焯猷對新莊地區開發的貢獻。
然而有功於明志書院的創建,並不只有胡焯猷一人。乾隆三十四年(1769),新莊地另一位墾首監生郭宗嘏,捐獻「長道坑、八里岔等莊,計田一百六十一甲六分零,園二十九甲二分,徵租一千五十七石九升九合六勺,悉充學租」。較胡焯猷所捐獻的更多。
然而書院設立後不久,歷任淡水同知,便相繼謀將明志書院遷往淡水廳所在地新竹,到了乾隆四十六年(1781),終於正式將明志書院遷於淡水廳城西門內。
稍晚,於道光二十三年(1843),艋舺成立了學海書院,光緒十八年(1892)兩地的士紳,竟為了爭奪胡、郭二人所捐獻的廣大田產而大打官司。直到光緒二十一年(1895)乙未割台為止,一切有關明志書院的檔案都記錄於《明志書院案底》,抄本現存於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