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廟座落於臺中市北屯區仁美里昌平路2段41號(舊地號北屯庄「四張犁」街東南方),為地方社學發展而成的寺廟建築。因其屬儒教文祠性質稱為「文祠」或「文昌祠」,日治時期,因日人習慣用語不同,改稱為「文昌廟」。一般而言,清代臺灣地方性文祠(廟)之倡建,多半起源於地方仕紳、儒者感念地方上文風不振,為表揚儒術,培養鄉民識字、讀書能力,進而得以參加科舉而創設。臺中市四張犁文昌廟之創建,亦具有前述之性質,其倡建的前身,即為當地儒者所創立的文蔚社和文炳社。
依照日治時期臺中州大屯郡寺廟臺帳記載,「文蔚社」是嘉慶3年(西元1798年)四張犁地區儒者曾某為提倡當地文風,募集會員籌備基本財產而設立;「文炳社」則是嘉慶5年(西元1800年),當地儒者黃正中、林宗衡等人在現今廟地附近開設書房,教授漢學之「學會」組織。後來,二社取得共識,各自募集社員,籌聚資金,以倡建文昌祠為志。道光5年(西元1825年),奉旨倡建文昌祠,二社社員成立「文昌會」,奉祀文昌帝君,由爐主當值在家供奉。同治2年(西元1863年),資金籌募充裕,於現址開始建廟;同治10年(西元1871年)竣工,奉祀文昌帝君為主神;同時,開辦社學,教育當地鄉民。建廟所餘資金則用來購置田地,收取佃農耕作部份收益做為廟方資產,以供廟宇祭祀、修繕之用,餘額則分給社員當作紅利。當時,該廟雖由二社合資興建,但實際上仍以各自名義分擔廟務並且分別管理各社社員財產分配。
日治時期明治37年(西元1904年),文昌廟內龍虎 護龍曾經無償提供給日本政府作為四張犁公學校(即今北屯國小)分校之用,左右齋房則作為教師宿舍。昭和10年(西元1935年)因文蔚社經營不善,宣告解散,改由文炳社獨立負責文昌廟內一切事務。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