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信仰歲時祭儀中,以「送神」、「迎神」為終起,祭儀時間即是俗諺「送神早、接神晚」的表現。《安平縣雜記》即說:「十二月十六日,各舖戶商業及人家皆備牲禮以供神,名曰『作尾牙』。……。自是日起,各廟宇中門皆閉而不開,謂神已於十五封印不蒞事,至明年正月初一始開廟門。……。二十四日,各處寺廟及人家均備茶果、牲禮,買紙印旛幢、輿馬、儀從一張,焚而送之,名曰『送神』。」可知習俗上農曆12月15日起神明封印不辦事,接著再於12月24日送神,民間廟宇送神後,一般會關上正門並貼上押煞封條,代表神祇放假去,但也見於15日封印後關廟門者。農曆12月24日送神明上天述職,稟報人間善惡,至正月初4眾神會再返回人間,繼續接受祭拜與監察人間善惡,《安平縣雜記》:「初四日,寺廟及人家備牲禮,燒紙、放爆竹以祀神,名曰『接神』」。
資料來源: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