塗鴉藝術似乎屬於後現代藝術範疇,其形成要追述到二戰後的美國。1970年代初期,罐裝噴漆隨處可以買到,導致從地下鐵的火車車箱、月台到街道牆面,一直到廁所壁面…到處可見各式各樣的塗鴉。 塗鴉行為是一種對於權威的反叛的一種表達形式,藉由這樣的「行為藝術」,很快便引起社會、政治界、媒體以及主流藝壇的注意……後來學院派藝術家也跟進,於是專業塗鴉人開始出現,類似聯盟的團體也紛紛出籠,之後塗鴉繪畫開始進駐藝廊,供人欣賞、收藏、買賣、投資…塗鴉藝術與搖滾樂的走向很類似,一開始,人們藉著這種創作型態來反抗體制,發洩情緒、控訴社會,最後卻被資本體系收編,由原先的反文化成為藝術的主流。 作為一種具有廣大群眾支持的流行藝術,它的社會效果和社會評價如何?由於塗鴉藝術具有創造性和破壞性並存的特點,是應該倡導還是應該抑制呢?應該是由時潮走向來決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