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觀看景物的時候,若想看大景,就必須退後一些,或左右擺動身體頭部,才能看到全貌。拍照的時候,須要更換廣角,甚至魚眼鏡頭,以達到想要的視角,看到想看的,拍到想拍的景物。
面對眼前的景像,現實中存在的,看過就如流水流過去了;不存在的,則藉由想像或作夢,來形成畫面。運用攝影,可以尋找實景,加以拍攝,若不滿意單純景像,還可以累積各實景成圖庫,藉由電腦軟體,後製組合出所想像與夢見的影像。
然而,使用全景相機(具備全景拍攝功能的數位或軟片相機),或者接圖(手工或數位接圖),都可以達成長條狀之全景圖。
觀賞全景照片時,視覺流動水平左右,垂直上下,和各處細節的範圍,比在長方型或正方型的畫面上,更寬又更長。當全景照片作品之長條狀,呈現於觀者眼前時,即有別於對正方型與長方型,或圓型作品之感受。
懷著全景的念頭,走在臺北市的街上,吸引我的,會是一種氛圍,外型,結構,或為現場動靜所牽引,隨著遊逛的步伐,忽然出現,而且每次都不一樣,每每有不想要的元素,甚而驚喜的情況出現。不但要選擇拍攝的地方,找好取景點,更要觀察光線角度,入鏡人景物等細節。拍攝時則可能有不想納入鏡頭之汽機車、路人等,隨時出現於觀景窗或螢幕上。只好不斷重拍,或改天再來拍攝,直到滿意為止。